厦门工学院 www.v8zedu.cn 各相关院(系)、教学处、学生处、书院:
依照我校与姊妹校园----台湾元智大学(https://www.yzu.edu.tw/)、台湾大叶大学(https://www.dyu.edu.tw/)合作办学的协议规定,现拟选派与这两所姐妹校园专业相对应的我校院系专业的学生若干名,前往台湾学习一学期。现将赴台学习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赴台学习报名对象
我校2016级、2017级的“机械工程、资料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国际经济与交易、财务管理”等9个专业的学生。
二、赴台学习相对应姊妹校园系部专业及学杂费见下表
(一)厦门工学院与台湾元智大学专业对照表(附:元智大学学杂费)
(二)厦门工学院与台湾大叶大学专业对照表(附:大叶大学学杂费)
三、赴台湾姊妹大学交纳的其他费用(参考前一年费用)
1.住宿费
2.学生健康检查:700台币/人;
3.每月生活费(预估):约6000台币/人;
4.入台证费用:600台币/人;
5.所有费用具体依据不同台湾高校的要求缴交。
四、赴台课程学习
2016级学生赴台就读大三下学期课程;2017级学生赴台就读大二下学期课程,修完专业课程后返回我校继续完成其他学业。
五、赴台学生遴选
学生依据对应专业自愿报名(报名表见附件),校园届时将依据各书院上报的学生报名情况,组织相关部门依据报名学生的在校体现和学习成果(要求各学生在报名截止日之前不能有挂科)进行遴选。开始的遴选成果拟定录取,并将拟定录取成果上报校领导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在校内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待公示期过后,将录取成果通知到学生自己。
六、赴台手续处理
由校园统一处理,学生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手续费由学生承当。
七、赴台往复路费
由学生承当。
八、学生提交报名资料
1.学生入学以来的成果单(盖章);
(到事务效劳中心/教学处/各院系开具)
2.附件1或2《赴台学习学生报名表》(双面打印填写);
3.附件3《学生自己声明》(家长签字,打印填写)。
九、赴台学习学分制的管理
学生在台湾姊妹校园一学期取得的学分,我校予以招认。学生毕业后仍颁发我校学历证书,台湾姊妹出具课程学习成果证明或结业证书。
十、赴台学习一学期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由各院系负责与台湾元智大学和大叶大学一同修订。
十一、报名汇总
请各个书院统一汇总,于2018年11月10日前将学生报名资料上交对外交流合作处郑老师处(政务大厦415室),联系手机:0592-6667897。
附件(点击下载):
1.厦门工学院2018-2019学年赴台湾元智大学学习学生报名表;
2.厦门工学院2018-2019学年赴台湾大叶大学学习学生报名表;
厦门工学院对外交流合作处
2018年10月31日